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神木县国家税务局关于纳税人实名制信息采集的通知浏览数:1385次
尊敬的纳税人: 您好!为进一步降低涉税风险,维护您的合法权益,我局将于2017年7月1日起实行税收实名制管理, 5月8日至6月30日期间作为存量户身份信息采集过渡期,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: 一、采集时间 2017年5月8日至6月30日(不含节假日)。 二、采集地点 1、县局办税服务厅旧址(神木新村杨伙盘煤矿大楼一楼北大厅) 2、大柳塔税务分局院内 3、孙家岔税务所办税服务厅 4、锦界税务所办税服务厅 纳税人可就近办理采集业务,不受辖区限制。 三、采集对象 2017年5月1日前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及5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新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 四、采集内容 上述纳税人的法定代表人(负责人、业主)、财务负责人、办税员、税务代理人和经法定代表人(负责人、业主)授权的其他人员的身份信息。具体包括:姓名、身份证件信息、电话号码、人像信息以及税务代理合同(协议)或授权方的办税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资料的信息。 五、携带资料 1、被采集人是法定代表人(负责人、业主)的,需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原件、诚信纳税承诺书; 2、被采集人是财务负责人、办税员或被授权的其他人员的,需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原件、授权方的办税授权委托书原件、诚信纳税承诺书; 3、被采集人是税务代理人的,需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原件、税务代理合同(协议)原件、诚信纳税承诺书。 六、注意事项 1、由于需采集人像信息,被采集人必须本人携带身份证件办理,不可代办; 2、法定代表人(负责人、业主)、财务负责人信息必须与税务登记信息一致,若不一致,需先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税务登记信息变更再办理身份信息采集; 3、实名采集过渡期到2017年6月30日止,7月1日起办税服务厅仅受理已采集身份信息的纳税人申请的涉税事项,为了不影响您正常办理涉税业务,请您及时办理身份信息采集。
附件:1、《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实行实名办税的公告》 2、《办理税务事项授权委托书》 3、《诚信纳税承诺书》 神木县国家税务局 2017年5月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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